申報的福建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(産品)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場,主要從事(shì)制造業1-2個細分産品市場,從事(shì)2個細分産品市場的,産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。申報“單項冠軍企業”的,細分産品銷售收入比重應占企業全部業務收入的70%以上;申報“單項冠軍産品”的,對(duì)該産品收入占企業全部業務比重不作要求。
填報的細分産品分類,原則上參考《統計用産品分類目錄》8位代碼填報,難以準确歸入的應符合行業普遍認可的慣例。
(二)在相關細分産品市場中,擁有強大的市場地位和很高的市場份額,單項産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(guó)前5位且省内前3位。
(三)生産技術、工藝國(guó)内領先,産品質量精良,相關關鍵性能(néng)指标處于國(guó)内同類産品的領先水平。企業持續創新能(néng)力強,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,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技術标準。
(四)制定并實施品牌戰略,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并取得良好(hǎo)績效。
(五)企業具有健全的财務、知識産權、技術标準和質量保證等管理制度。
符合工業強基工程等重點方向(xiàng),從事(shì)細分産品市場屬于制造業關鍵基礎材料、核心零部件、專用高端産品,以及屬于《中國(guó)制造2025》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中有關産品的企業,予以優先考慮。